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8********0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2民初736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粤1972执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00613972】。一、原、被告及第三人一致确认,三方于2020年1月9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于2020年12月9日解除; 二、对于原告曾月兰支付的定金170000元,被告陈静同意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向原告曾月兰一次性退还220000元以了结本案,原告曾月兰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请,具体支付方式由原、被告双方另行协商; 三、本策受理费20100元、保全费307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陈静负担,被告陈静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曾月兰; 四、被告陈静按照上述协议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后,双方不得就双方于2020年1月9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同》再追究对方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如被告陈静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曾月兰有权就上述款项220000元及受理费20100元、保全费3070元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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