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晓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5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2刑初313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2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晓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二、被告人刘晓卫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