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其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37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2民初4664号 |
案号 |
(2021)豫0522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乔其只给付王业彪40,000元为清,具体履行方式为:乔其只于2020年11月10日前给付王业彪1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给付王业彪30,000元,无论哪一期未按时给付,王业彪均可按总案款40,000元减去已给付款项的剩余款项加上以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按月息1分从2015年4月15日起至给清之日止的利息作为执行标的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其他问题原、被告双方互不追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案件受理费1,446元,减半收取计723元,由乔其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