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1********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002民初396号
案号
(2021)鄂1002执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止2020年1月14日被告邹波尚欠原告李晓凌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50万元;二、被告邹波于2020年2月15日前向原告李晓凌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余下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50万元被告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原告清偿完毕;三、若被告于上述还款期限内有任一逾期行为,则原告可就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0年1月14日偿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