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襄大农牧(松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753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1087民初2111号 |
案号 |
(2022)鄂1087执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襄大农牧(松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下欠原告湖北尊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60000元,并从2019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5.395%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湖北尊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91元,减半收取2845.5元,由被告襄大农牧(松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3-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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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德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87050015753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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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松滋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