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1********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002民特62号
案号
(2021)鄂1002执1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邹波尚欠申请人李岗、张志丹借款本金134.5万元;二、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如下:申请人邹波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李岗、张志丹24.5万元;申请人邹波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李岗、张志丹55万元;申请人邹波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李岗、张志丹55万元;三、申请人李岗、张志丹放弃该借款的利息;四、本协议为一次性了结协议,双方不得因此另起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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