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凤城市新峰矿产品加工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07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682行审61号
案号
(2018)辽0682执17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规定,对你单位罚款6万元。选金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责令你厂立即停止选金项目的生产使用,罚款2万元,共计罚款8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8-23
发布时间
2018-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谭新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580748284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凤城市青城子镇青城子村姚家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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