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22********05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05民初5430号
案号
(2021)苏0205执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沈伟结欠曹新刚借款本金17万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9月29日为33016.66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还款期限及方式:沈伟于2021年1月30日前还款3万元;自2021年3月起至2022年3月,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月底前各还款3万元;余款及利息于2022年6月底前还清。如沈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曹新刚有权可就沈伟未归还部分款项一次性申请法院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2173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合计3943元,由沈伟负担(该款已由曹新刚预交,沈伟于2021年1月30日前直接给付曹新刚)。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起生效。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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