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05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5民初5430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沈伟结欠曹新刚借款本金17万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9月29日为33016.66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还款期限及方式:沈伟于2021年1月30日前还款3万元;自2021年3月起至2022年3月,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月底前各还款3万元;余款及利息于2022年6月底前还清。如沈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曹新刚有权可就沈伟未归还部分款项一次性申请法院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2173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合计3943元,由沈伟负担(该款已由曹新刚预交,沈伟于2021年1月30日前直接给付曹新刚)。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起生效。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