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1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121民初1549号 |
案号 |
(2019)冀1121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贾广军借款本金11万元;二、被告窦宝磊对上述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450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共计2720元,由被告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窦宝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27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窦宝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17761937351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枣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枣强县富强路幸福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