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702民初4103号 |
案号 |
(2021)皖1702执恢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池州市江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共同确认,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欠原告池州市江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本金2122833.5元,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池州江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2122833.5元,并自2015年7月20日起按月息1.5%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前赔偿原告池州市江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0万元;二、原告池州江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本案中主张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无其他争议;3四、案件受理费24583元,减半收取即12291.5元,由被告安徽省池州市联创建筑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长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027408723738 |
登记机关 |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殷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