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1638号、(2020)桂14民终608号民事判决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桂1402民初1638号、(2020)桂14民终608号民事判决二、林国庆应归还梁娟借款本金16万元及借款期限内的利息3万元;三、林国庆应支付梁娟逾期还款违约金1万元;四、林国庆应支付梁娟借款逾期利息(以1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75%,自2019年9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7 150元,由梁娟负担3 826元,由林国庆负担3 3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 150元,由林国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