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文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5********4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923民初435号
案号
(2021)晋0923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孟文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天义借款本金40000(10000+30000)元;张志良对上述第一项中10000元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代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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