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四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4********7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32民初137号 |
案号 |
(2021)晋0932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乔先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贾献勇各项经济损失138909.3元。二、由王四厚对乔先占赔偿贾献勇的以上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568.5元(已减半收取且贾献勇已预交),由贾献勇负担32.6元,乔先占负担1535.9元、王四厚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