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3********5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1146号 |
案号 |
(2021)晋1082执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荀文斌与被告李容丽2018年10月21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二、被告李容丽、邢建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荀文斌购房款80000元。三、驳回原告荀文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75元,由被告李容丽、邢建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