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2民初5282号 |
案号 |
(2016)皖0102执3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文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广齐建设集团垫付款157.339万元及利息损失(自2014年7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省春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157.339万元债务中方文森不能清偿的部分分别承担52.4463万元的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合肥广齐建设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330元,减半收取15165元,由被告方文森负担10500元,原告合肥广齐建设集团负担466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12-05 |
发布时间 |
2016-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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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文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XWW01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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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临泉路璟泰时代赢家广场2幢1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