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02********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02民初1564号 |
案号 |
(2021)湘0702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常德武陵区蒂奥萨克酒吧与顾强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二、顾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常德武陵区蒂奥萨克酒吧偿还履约保证金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顾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