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83********7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055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1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8601878】。缺席判决如下: 一、被告康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黄圃镇云明五金制品厂支付货款47276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72769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山市黄圃镇云明五金制品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38元,由被告康凯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不作收退,被告康凯于上述付款期限内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