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0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3民初2539号 |
案号 |
(2020)闽0303执3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陈建彬、张志钦与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邓国芳、莫小琼、肖体琼于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加油站所有权转让合同》;二、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邓国芳、莫小琼、肖体琼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给陈建彬、张志钦加油站转让款268万元,并支付该款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其中218万元自2017年4月1日起、10万元自2017年10月8日起、40万元自2018年10月15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三、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邓国芳、莫小琼、肖体琼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陈建彬、张志钦律师费8万元和保全申请费0.5万元;四、驳回陈建彬、张志钦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486元,由陈建彬、张志钦共同负担4288元,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邓国芳、莫小琼、肖体琼共同负担36198元;鉴定费25500元,由贵州国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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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俞灵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66098224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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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都市阳光A栋1单元25楼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