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6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522民初5507号
案号
(2021)豫0522执5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爱平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贾国方工资款39403元为清,若被告张爱平逾期未履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加付利息,利息从2019年8月20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二、原、被告其他问题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785元,减半收取计392.5元,由被告张爱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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