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民初832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晓娟偿还原告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0元、利息34623.08元,合计224623.08元,及自2019年3月2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以本金190000元、年利率12.09%计),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孙金亮、孙国富、武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669元,减半收取233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