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302民初832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晓娟偿还原告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0元、利息34623.08元,合计224623.08元,及自2019年3月2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以本金190000元、年利率12.09%计),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孙金亮、孙国富、武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669元,减半收取233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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