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鹏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2********09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921刑初12号
案号
(2021)晋0921执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贺丑伟罚金60000元;二、被执行人贺丑伟所有的黑色苹果8手机一部、黑色小米手机一部、中国银行银行卡一张、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一张、浦发银行银行卡一张、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两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三张、购牛合同、民事起诉状、汇款回执、收条复印件等6页,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被执行人贺丑伟所有的车牌号为豫qmh767的蓝色宝马x1发还被执行人贺丑伟;四、被执行人郭青平罚金20000元;五、被执行人郭青平所有的车牌号为晋hqp198的白色海马汽车一辆、金色金力手机一部、黑色华为手机一部、白色vivo手机一部、粉色笔记本一本、黑色笔记本二本、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六、被执行人陈健罚金10000元;七、被执行人陈健所有的黑色oppo-findx手机一部、黑色viv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八、被执行人焦鹏生罚金20000元;九、被执行人焦鹏生所有的金色华为荣耀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十、被执行人贺晓伟罚金20000元;十一、被执行人贺晓伟所有的黑色vivo手机一部、黑色tetc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十二、被执行人孙国栋所有的vivo-yp3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襄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