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22********69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14民初7164号
案号
(2021)苏0214执6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确认结欠无锡市乾灵合成材料厂货款637761元、利息26141元,合计663902元。该款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于2021年2月10日支付200000元,自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期间于每月25日前各支付20000元,余款23902元于2023年1月25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11178元减半收取5089元、财产保全费3770元,合计8859元(此款已由无锡市乾灵合成材料厂预交),由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负担。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于2023年1月25日前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8859元支付无锡市乾灵合成材料厂。三、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如未按约履行,则需3另行支付无锡市乾灵合成材料厂违约金(未付款的20%),且无锡市乾灵合成材料厂有权就无锡市华远达五金电器厂、沈建华未支付的货款、利息、违约金及诉讼费8859元一并申请法院执行。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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