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成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2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孝民初字第2133号 (2018)晋11民终998号 |
案号 |
(2020)晋1181执恢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孝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汾阳市富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933494.44元及至2015年10月20日止的利息、罚息78665.67元;2、被申请执行人汾阳市富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支付从2015年10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至2018年9月21日计为1040940.46元)3、被申请执行人抵押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第3项被申请执行人所得价款不足清偿上述款项时剩余部分由被申请执行人汾阳市晨邦电脑销售有限公司、汾阳市魏巍通讯器材商场、赵水星、魏争明、杨俊威、张成林对上述款项承当连带清偿责任。6、第4项被申请执行人所得价款不足清偿上述款项时剩余部分由被申请执行人张成林、赵水星、魏争明、刘丽云、杨俊威、王福玲以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1、2、3项承当连带清偿责任;7、被申请执行人汾阳市富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375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孝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