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俊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3********258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0民督32号
案号
(2021)晋1030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冯俊林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 申请费658元,由被申请人冯俊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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