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腾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9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24民初4412号 |
案号 |
(2019)苏0324执2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宁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睢宁县春星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款105740元及违约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4年5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睢宁县春星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告丁仕兵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睢宁县春星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4元、公告费300元,共计2714元,由被告江苏宁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于履行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5-29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324执223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9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315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堂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6789778275 |
登记机关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三堡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