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荣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惠洛商初字第00216号 |
案号 |
(2016)苏0206执1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荣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永泰公司支付价款217761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5年2月20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以162208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15年8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以55552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二、荣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永泰公司支付律师费103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051元,减半收取1252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7525.5元,由荣诚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永泰公司预交,荣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应负担款项直接给付永泰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5-17 |
发布时间 |
2016-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后际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1428781267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