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3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5018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支付无锡龙发包装有限公司449249.42元、律师费27000元、保函费用1000元,合计477249.42元;上述款项由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于解封生效后3日内支付140000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168124.71元;剩余169124.71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如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约定支付,则需加付未付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且无锡龙发包装有限公司可就其未履3行的全部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谢勇对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付款义务及诉讼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56.00元,保全费3020元,合计7476元(此款已由无锡龙发包装有限公司预交),由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负担,由苏州市君鼎包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前支付无锡龙发包装有限公司。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