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晋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33********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931民初1185号
案号
(2021)晋0931执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告徐彦明与被告赵晋国双方结算,被告赵晋国下欠原告徐彦明购煤款64000元。二、被告赵晋国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给付原告徐彦明购煤款人民币1000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被告赵晋国每月给付原告徐彦明购煤款10000元,被告赵晋国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购煤款4000元。一次性调解,双方再不纠缠。案件受理费7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徐彦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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