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晋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3********2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31民初1185号 |
案号 |
(2021)晋0931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徐彦明与被告赵晋国双方结算,被告赵晋国下欠原告徐彦明购煤款64000元。二、被告赵晋国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给付原告徐彦明购煤款人民币1000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被告赵晋国每月给付原告徐彦明购煤款10000元,被告赵晋国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购煤款4000元。一次性调解,双方再不纠缠。案件受理费7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徐彦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