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三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3********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0931民初606号
案号
(2019)晋0931执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三耀偿还原告翟新国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22.5万元。期限为:2018年春节前偿还30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50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50万元,剩余92.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被告保德县国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3-25
发布时间
2019-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晋0931执142号
立案日期
2019-03-25
执行法院
保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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