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瑞昌市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4********240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481民初1349号 |
案号 |
(2017)赣0481执1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梁先勤、周小阳、瑞昌市五金交电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还清原告徐爱民借款本金1900000元。二、由被告梁先勤、周小阳、瑞昌市五金交电化工责任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利息76000元(从2017年2月21日算至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2日之后的利息按月息一分计息,由被告梁先勤、周小阳、瑞昌市五金交电化工责任有限公司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84元减半收取11292元,由被告梁先勤、周小阳、瑞昌市五金交电化工责任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9-25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赣0481执1035号 |
立案日期 |
2017-09-25 |
执行法院 |
瑞昌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976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先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81756789240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瑞昌市圣门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