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2********0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民初40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9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帅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徐州华宇木业有限公司货款134650元(打入指定账户6222021106009787643,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支行,户名是王路),如被告梁帅到期未足额给付,则承担违约金3万元;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7元,减半收取1553.5元,保全费127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123.5元,由原告徐州华宇木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