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崇左市豪丰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7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02民初2228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崇左市豪丰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郭乃就欠原告广西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小光借款本金33 000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3 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09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被告崇左市豪丰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郭乃就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清;二、本案律师费3 500元、差旅费500元,被告崇左市豪丰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郭乃就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广西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小光。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19元,被告崇左市豪丰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郭乃就自愿全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乃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6927976620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岜白村驮懒屯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