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01********3233
执行依据文号
东劳人仲院寮步庭案字[2020] 960-964号仲裁裁决书
案号
(2021)粤1971执27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寮步仲裁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共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二、由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天内负责通知和支付共同申请人如下款项:1、胡超勇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工资差额59597元。2、喻文辉2020年3月至7月工资35000元。3、章明2020年4月、7月、8月、9月工资差额14400元。4、刘天桥2020年5月、9月工资4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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