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6********3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佛仲字第335号 |
案号 |
(2016)粤06执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佛山市科达斯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偿还本金人民币25699403.05元、14154000元及其利息;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被执行人黄仁富、黄仁明、周豪、佛山市杰文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提供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律师费29万元由被执行人佛山市科达斯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佛山市奥镓丞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泰和诚进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美帮仕贸易有限公司、黄仁富、陆明茵、何志周、黄平、李广金、胡斐、林牡丽、黄仁勇对被执行人佛山市科达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及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仲裁费11512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00元共计人民币120628元由被执行人佛山市科达斯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14 |
发布时间 |
2018-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