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伟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1********3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27民初93号 |
案号 |
(2021)晋0927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伟江给付原告郭生小、余海青26945元;刘建荣1800元、尤荣小1020元、尤荣丕5400元、潘兵8100元、薛文斌3900元;二、上述款项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一月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