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东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6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91民初568号 |
案号 |
(2021)苏0391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东侠共欠原告杨大云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60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4月8日),该款由被告蔡东侠自2019年5月起每月最后一日前偿还原告杨大云人民币2000元,直至上述款项还清为止(上述款项均支付至户名为杨大云、开户行为江苏银行、卡号为6228730698000182229的银行卡内);二、如被告蔡东侠任意一期逾期履行,则原告杨大云可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杨大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40元(原告已预付),减按收取人民币1185元,由被告蔡东侠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