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晓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3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879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粤1972执2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2627431】。原、被告均确认:截至2020年9月9日,被告雷晓明尚欠原告何恒枝预付款20000元;原告同意被告于2020年10月9日一次性向其支付预付款20000元;若被告按照上述协议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不再就本案纠纷追究对方的其他法律责任;在上述履行期限内,若被告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未付的款项(以20000元为基数,扣减已支付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000元;本案受理费4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需予2020年10月9日前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