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03********2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14014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1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邱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秦溪泉借款本金人民币 88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其中以5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从2019年12月26 日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以3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从2020年6月6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