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英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1********0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03民初2378号 |
案号 |
(2020)皖1503执1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英宏、韩枝于2020年6月25日前支付原告卜家权货款524030元,如逾期支付,则被告蔡英宏、韩枝自愿就未付款项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6月25日起支付利息至本清息止;二、案件受理费9040元,减半收取4520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8040元,由被告蔡英宏、韩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