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13********2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13民初931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宋军欠原告陈福春货款人民币326161元,此款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192元,减半收取30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宋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