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富泽牛羊养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KA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402民初1497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广西富泽牛羊养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鲍建生、鲍红运工程款290 02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至2018年6月4日的利息为398 611元,从2018年6月5日起的利息以欠付的工程款290 024.6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计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鲍建生、鲍红运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衡湘飞、衡德庆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2 300元(鲍建生、鲍红运、衡德庆、衡湘飞已预交6 150元)、保全费4 252元(鲍建生、鲍红运、衡德庆、衡湘飞已预交),由广西富泽牛羊养殖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蒙忠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21MA5KADM396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崇左市园区西路东侧扶绥上龙花园3栋8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