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俞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01********0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庐民一初字第02906号 |
案号 |
(2015)庐执字第02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徐翠香与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至2015年10月13日,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徐翠香借款本金4950000元;二、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分三期向原告徐翠香偿还上述款项,即2015年11月12日前偿还1000000元本金;2015年12月12日前偿还1000000元本金;2016年1月12日前偿还剩余2950000元本金及利息(以49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若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一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徐翠香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630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1308元由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受理费已由原告徐翠香预交,被告俞斌、田敏、合肥市赢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前直接将31308元支付给原告徐翠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11-19 |
发布时间 |
2016-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