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1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山东菏泽华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45 865元及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以45 86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至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山东菏泽华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022元,减半收取计511元,由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时间 |
2018-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鲁1791执1135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03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6376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23065914700C |
登记机关 |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民华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