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0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91民初745号 |
案号 |
(2018)豫0181执2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87000元及利息(以687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从2016年3月16日计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9-14 |
发布时间 |
2018-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豫0181执275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14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87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德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710228819E |
登记机关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