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10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702民初1596号 |
案号 |
(2019)冀0702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货款472793.86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6809.63元(计算至2018年10月25日,之后继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如被告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96元,依法减半收取4448元,由被告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时间 |
2019-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702执23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14051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耿书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981701092446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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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忻州原平西内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