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622********1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622刑初51号
案号
(2021)晋0622执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志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二、被告人于海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07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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