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3********3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82民初1378号 |
案号 |
(2021)晋1082执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梁海政欠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截止2019年10月9日利息101136元。二、被告梁海政在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偿还原告本金18000元。从2020年1月起每月28日前,被告偿还原告本金5000元,至2020年12月28日前偿还完本金及利息。如被告在2020年12月28日前未能清偿完毕,原告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剩余本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被告谢红、李燕英对上述约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2909元,由被告梁海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