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3********22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221民初336号
案号
(2021)宁0221执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婚生子张酉(2005年11月1日出生)、婚生女张妍(2008年10月6日出生)由被告张向军抚养,原告周霞自2019年2月起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800元,上半年的抚养费于当年的6月30日前支付,下半年的抚养费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周霞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被告张向军有协助的义务;(支付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抚养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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