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三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4********1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224民初276号 |
案号 |
(2021)晋0224执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冯三宝还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中心支公司122000元。上述赔偿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0元,由冯三宝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