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富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22********28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22民初476号,(2019)晋0122民终5372号 |
案号 |
(2021)晋0122执恢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上诉人崔富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上诉人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款1184000元;二、驳回上诉人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9060元,由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12元,由崔富明负担72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120元,由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624元,由崔富明负担144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