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富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22********28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22民初476号,(2019)晋0122民终5372号
案号
(2021)晋0122执恢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曲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上诉人崔富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上诉人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款1184000元;二、驳回上诉人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9060元,由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12元,由崔富明负担72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120元,由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624元,由崔富明负担1449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曲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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